我因為某種原因而得到一個禮物,那就是棒球手套,而且還是真皮的,那是爸爸送給我的,爸爸還說不能碰到水,不然會壞掉,它具有著很大的意義,所以我會好好珍惜它,才不會辜負爸爸的心意.
2008年10月20日 星期一
棒球規則
比賽的定義
棒球運動係指依照本規則之規定,在有圍牆之球場內分成2隊,每隊9名選手各由經理指揮,並受一名或數名裁判員裁判之競賽。
比賽的目的
各隊以獲取較對方多分得勝為目的。
比賽的開始
1.比賽開始前五分鐘,主審及雙方經理在本壘會面,主隊先提交2份打擊順序表,再由客隊提出2份打擊順序表。
2.主審核對無誤後將副本交給對方經理。
3.主隊各球員分別各就守備位置,客隊的一位擊球員在擊
球區就位時,主審宣告「比賽開始」後開始比賽。
4.同一球隊之各球員應著同一顏色、式樣及型態之服裝,否
則不得參加比賽。
主隊
(home team)
在自己球場比賽的球隊,如在中立的球場比賽時由雙方協商決定主隊 (主隊的的對方則稱為「客隊」)。
比賽的結束
在正式比賽之場合,以比賽終了時兩隊得分數之多寡,決定比賽之勝負。比賽得分是指最後的平等局 (兩隊攻守局數相等) 結束時的得分,但是如比賽結束半局,後攻隊得分已超過先攻隊時,不需等到平等局結束,即可終止比賽。
得分
(run or score)
攻隊的球員由擊球員成為跑壘員,依一、二、三、本壘順序觸壘時稱之。
局 ( inning)
各隊各行一次攻擊與守備的單位,在這單位裡 (局) 每隊防守完成三人出局的任務,即須互換攻守,二隊輪換攻守各一次即一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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